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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工会宪法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12-02

各工会分会:

现将省总《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工会宪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分会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于12月5日上午11:00前将本分会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报送至工会邮箱(gonghui@ sdctcm.edu.cn)。

联系人:崔亚敏,联系电话:5136786。

工会

2025年12月2日


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工会宪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大企业工会,省总工会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第八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第九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国工会2025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会实际,现就工会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职工。

二、宣传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法治宣传教育法;工会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

三、时间安排

(一)国家宪法日:12月4日

(二)宪法宣传周:12月1日至12月7日

(三)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12月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送法到企业”活动。各级工会以企业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充分发挥劳模工匠、工会公职律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普法志愿者以及律师等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到企业”活动。

(二)参加宪法知识答题等活动。组织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参加全总在“职工之家”APP以及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的宪法知识答题活动。组织收看全国工会“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12月4日,“职工之家”App“法律服务”模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全民普法公益大讲堂(见附件)以及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CCTV1、CCTV12频道联合制作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5年度法治人物”专题栏目。

(三)开展特色宪法宣传活动。各级工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运用工会“报、刊、网、微、端、屏”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特色鲜明、职工参与度高的宪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普法宣传的互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积极参加地方党委政府组织开展的宪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加强宪法宣传活动统筹,加强与同级党委宣传、司法行政、人社部门等有关方面沟通协作,注重运用数智赋能工会法治宣传教育,依法高效抓好宪法宣传教育,依法高效抓好涉工法律规定的贯彻落实,力戒形式主义。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工会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请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大企业工会于12月7日前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报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全民普法公益大讲堂收看方式

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全民普法公益大讲堂收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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